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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潔用品(具)領用 方式說明

1. 領用清潔用品(具),須填寫「領用單」並經主管簽核同意。

 2. 依預約領用時間至行政大樓地下室領用。
 3. 數量多或清潔用品項目重量較重或使用地點較遠時,可事前填寫領用單,並承辦人於廠商送貨時,直接配貨至使用地方,以改善領用清潔人員,以推車運送之繁重等。

 4. 其他臨時緊急領用,須承辦單位主管先行同意後須事後補單。

 

 
[領用方式]
[領用原則]
[清潔用品項目]
[領用須知]
 


大型捲筒衛生紙
地板亮潔劑


洗衣粉
穩潔玻璃清潔劑


靜電液

靜電拖把
白鐵油




普通拖把

椰鬃掃把


塑膠畚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