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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場地申請時間說明

會議廳 演講廳
借用單位至少須三天前填妥「教室借用申請單」並送至事務組借承辦人登記,以便教室開放之通知。

國際會議廳國際演講廳研討室小型會議室
借用單位至少須三天前填妥「會議室申請單」並送至事務組借承辦人登記,以便教室開放之通知。

視聽教室
1. 借用單位至少須三天前填妥「教室借用申請單」並送至承辦單位的承辦人登記借用。
 2. 日間部使用時間洽總務處事務組。
 3. 進修部時間及假日時間洽進修部教務組。
 
劇場
借用單位至少須三天前填妥「劇場場地借用申請單」並送至事務組借承辦人登記,經單位主管簽核同意。

 

 



[借用方式]
[借用時機]
[借用須知]
[借用原則]
[操作說明]
[設備項目]
[view]

各場地簡介
5030150201
0380103701
5090150916
0210002200
50209小劇場
戶外劇場
國際會議廳
國際演講廳
研討室
小型會議室

 

50201現場
50201會議廳
50209現場舞台深景
50209小劇場
03801演講廳
03801演講廳
視聽教室

視聽教室戶外劇場
戶外劇場舞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