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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講廳借用場地須知

一、依演講廳借用規則,禁止攜帶食物、飲料入場。

 二、請維持場地整潔,使用完畢復原場地,協助將旋轉椅靠齊桌子排放整齊、黑板(白板)擦乾淨。

三、請教師或指定同學,務必確認有關閉設備、燈光、冷氣之電源後,才關門最後離開。

 四、若須使用手提電腦投射單槍,請自備手提電腦及單槍投影機。

 五、教學耗材如有不足時,領用說明:

 (一)板擦、粉筆、白板筆,請洽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課務組。

 (二)無線麥克風用的9V電池,請洽課程所屬單位。
  1. 進修部課程洽綜合教學大樓一樓進修部教務組。
   2. 日間部通識課程洽行政大樓三樓通識教育中心。
   3. 其他,請洽所屬系所、單位領取或告知事務組。

 六、請愛惜公物,若有不當的蓄意人為破壞查經屬實,將會喪失申請權利。

 



[借用方式]
[使用時機]
[申請時間]
[借用須知]
[借用原則]
[操作說明]
[設備項目]
[view]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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