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201,50301會議廳借用方式說明
1. 借用單位至少須三天前填妥「教室借用申請單」並送至事務組借承辦人登記。
2. 活動舉辦前填寫簽呈並會簽總務處事務組借用場地。
3. 教職員工填寫「教室使用申請單」並經主管簽核同意。
4. 學生社團填「課外活動申請表」。
5. 其他臨時緊急借用,須經求承辦單位主管同意後,先借手再行事後補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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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使用時機]
[申請時間]
[借用須知]
[借用原則]
[操作說明]
[設備項目]
[view]
借用方式
03801,03701
50901,50916
02100,02200
50209小劇場
戶外劇場
國際會議廳國際演講廳
研討室
小型會議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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